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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》出台 12月1日起实施

2020-12-01 10:48:17 来源:四川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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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30日,成都市委社治委召开《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新闻通气会宣布,《条例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。据悉,《条例》共7章52条,分为总则、社区发展、社区治理、社区服务、保障与监督、法律责任和附则。

  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,成都市委坚定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紧紧围绕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、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的成都实践,创造性作出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重大决策,推动城市功能定位、动力体系、营城逻辑、治理方式全方位变革,走出了一条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基层治理新路。

  经过三年来系统性、整体性、全域性推动,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理念深入人心、制度机制日趋成熟、实践探索推陈出新,并经受住了这次疫情防控的大考检验。成都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创新实践先后获评“2018年全国民生示范工程”第一名、“2019年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创新最佳案例”,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。万人问卷调查显示,95.8%的受访群众认可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建设,96.6%的受访群众表示社区环境面貌发生可喜变化。在“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”评选中,成都连续12年蝉联榜首,真正成为“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”。

  “在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探索实践的基础上,成都市于2018年12月将社区发展治理纳入地方立法工作计划。”成都市委社治委相关负责人介绍,在成都市人大指导下,市委社治委、市民政局、市司法局组建《条例》起草组,深入研究社区发展治理理论体系,系统总结成都社区发展治理实践成果,赴街道社区广泛开展调研座谈,邀请高校专家学者、社会工作者多次专题研讨,形成《条例》草案,并通过网络、报刊等媒体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。《条例》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、修改,2020年8月28日经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,9月29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,于12月1日起实施。

 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,《条例》共7章52条,分为总则、社区发展、社区治理、社区服务、保障与监督、法律责任和附则,重点规范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。

  一是明确“社区发展治理”定义和原则。在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基础上明确了社区发展治理的定义,将党建引领、以人为本、法治保障、协商共治、共建共享作为基本原则。

  二是完善社区发展治理制度体系。设“社区发展”专章,对社区形态改善、业态提升、生态优化、文态塑造进行规范。设“社区治理”专章,构建“自治、法治、德治、共治、智治、综治”的社区治理体系,对物业管理区域治理、院落治理等重难点问题作了专门回应,将本次疫情防控中社区和物业小区的防控作用总结固化为立法规范。设“社区服务”专章,构建“基本公共服务、便民生活服务、特色项目服务、社区志愿服务”的社区服务体系,对培育社会企业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发展治理作出专门规定。

  三是健全社区发展治理保障监督机制。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社区发展治理相关的工作保障、资金保障、人力资源保障、专家智库保障机制。对依法落实信息公开、深入推进社区减负、严格开展考核评议等监督机制作出明确规定。

 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法规制度有效实施。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违反信息公开义务和减负规定的责任予以明确;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社区发展治理工作中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的责任追究作出了规定。